内容提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天津检察机关送给创新者“定心丸”。日前,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0)》,通报2018—2020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及相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网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天津检察机关送给创新者“定心丸”。日前,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0)》,通报2018—2020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及相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8年至2020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8件214人,提起公诉124件308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
检察机关通过对办理案件全面梳理分析发现,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提起公诉人数上升,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占比大。2018—2020年,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提起公诉的分别为69人、118人、121人,人数逐年上升。其中以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被提起公诉的有259人,占总体提起公诉人数的84%以上。二是涉案领域扩大,新型案件频发。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以往集中在门槛低、单价高、利润大的高档烟酒、服装箱包等产品,近年来,逐步扩大到科技含量高、假冒难度大的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领域。三是犯罪手段翻新,网络化趋势明显。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越来越多,犯罪手段呈现专业化、智能化特征,隐蔽性、迷惑性加强,且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环节互相分离,案件查办难度增大。四是组织化趋势加强,跨国(境)犯罪时有发生。犯罪模式逐步由传统的小作坊、摊贩式向公司化、链条式发展,其内部组织严密,专业化分工明确,制假售假的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产、供、销”一条龙的现象。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日益成为全球制造和消费中心,跨国(境)犯罪时有发生。(津云新闻编辑刘颖)